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查和施工批准

发布时间:2008-09-05        发布机构:林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文号:        索引号:166/2008-113527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国务院于1988年1月16日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和河北省人民政府1996年7月10日发布的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1、施工单位申请; 2、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查和施工活动组织方案; 3、扑救火灾预案;
办理手续:1、施工单位申请; 2、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查和施工活动组织方案; 3、扑救火灾预案; 4、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查和施工活动可行报告。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 2、查验材料 3、现场勘察、核实 4、签署审核意见
公示方式:网上公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3651936
监督电话:5911021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咨询渠道:现场、电话、网上等咨询
办理渠道: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
状态查询:现场查询或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