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5-06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167/2013-085243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70%以上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从事各种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亿元,网络购物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全市要重点扶持20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力争10家进入省级骨干企业,力争12家进入全国电子商务百强企业,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下一步,我市要重点发展大宗商品、旅游、农村经济、商贸流通、服务外包、便民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逐步完善网络平台、信用、物流、人才等配套体系,初步形成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

                        (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