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五•一”节、暑期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1〕83号        索引号:167/2011-092717

各县区商务局、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

    2011年“五·一”、暑期即将来临,为保障市场稳定,扩大市场消费,维护流通安全,引导城乡居民科学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祥和的节日和暑期,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市场供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部署工作,确保供应充足

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和暑期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指导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主动适应市场消费结构变化,增加名优特商品供应量,力求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确保市场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需要。要加强对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做好突发事件下的紧急动用工作。

二、建立救助机制,拓宽直销渠道

近日,大量蔬菜集中上市,蔬菜供应量大幅增加,为确保蔬菜销售,稳定蔬菜市场,各县区商务局要充分认识维护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召开产销对接会,建立“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网上销售”等救助机制,拓宽直销渠道,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情,在超市门店设立“卖难”蔬菜销售专柜,支持销售“卖难”蔬菜,切实解决好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的问题。

三、加大促销力度,努力扩大消费

要抓住我市“五·一”、暑期市场旺销时机,围绕餐饮、家电、服装、汽车、旅游等消费热点,积极组织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购物节、美食节等各类促销活动,有序引导消费。

各县区商务局要针对暑期是我市旅游旺季的特点,积极推进夜经济工作,在打造“三城、六街、一圈和满天星夜消费区”夜经济重点区域的基础上,努力开辟新的夜经济亮点,扩大消费,拉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坚持顾客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五·一”、暑期期间,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顾客为本,重视市民基本消费,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设立便民利民服务台,加强咨询导购服务,为老、弱、病、残顾客提供亲情服务,营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要以开展“诚信经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为契机,大力倡导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真诚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展示我市商业优质服务、文明经营新形象,营造和谐亲情消费氛围。

五、 做好安全经营,规范促销行为

各县区商务局要加强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防火应急预案可行,彻底清查事故隐患。加强“五·一”节和暑期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认真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完善大型展销、促销等活动的应急预案,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倡导零售商依法促销、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规范企业促销行为,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曝光违法案件,揭露欺骗手法,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规规矩矩经营,明明白白消费的市场环境。

六、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映情况   

“五·一”节和暑期,各县区商务局要充分利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继续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及时预测预警,准确发布生活必需品价格、供求等市场情况,稳定消费预期。深入肉、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零售企业的供应、库存和销售情况。重点关注粮油,特别是近期地产蔬菜购销和价格变化情况,如发现市场异常波动,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

联系人:唐海山 张璐璐

电话:3433928  邮箱:Swjth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