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4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9-6/2022-27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安排,市委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9月3日至9月30日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2021年11月11日市委书记王曦审定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及副市长高向阳在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再次深入学习研究市委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党委决定深挖思想根源,查找政治责任偏差,切实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并要求全委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成立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牵头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几易其稿制定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巡察整改“四清单”,分类提出整改措施51条,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先后两次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研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专题组织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强化对粮食工作的认识和把握。2021年12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和互相批评,与会人员开诚布公,直面问题,达到了会议预期目的,有力促进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期间,党委书记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切实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两次主持召开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分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分管青山粮库的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企业指导推进整改工作,在抓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

(三)统筹推进抓好结合,以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国企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坚决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逻辑内涵与重大意义;与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及时学习传达省检查组工作要求,加强对涉粮国企的督导检查,确保粮食安全;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密结合,党委于2021年12月底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市国资委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同向发力、协调联动;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紧密结合,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切实以巡察整改的成效促进国有企业监管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察反馈至今,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6个,基本完成1个,建立健全制度6项。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粮食政策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问题。

(1)针对“2018年以来,市国资委党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调动市场主体收储粮食积极性、利用社会仓储设施进行储粮、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8日、29日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1年12月24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有关内容;三是2021年12月8日党委集中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涉粮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整改落实市委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有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四是2021年12月29日党委会专题研究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对我委涉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五是在我委2021年12月25日市委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今年1月11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先后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深刻剖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六是党委积极推进青山粮库公司入股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有序持续发展。

2.关于“学习研究粮食工作法规政策不深入,执行相关规定不严格”问题。

(2)针对“国资委未组织对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重要政策进行专门学习”问题。

一是坚持党委会会前学习制度。2021年12月8日党委专题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12月29日党委组织学习了《监察法实施条例》,形成长效机制,及时组织学习关于粮食工作及其他方面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党委研究制定了《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增强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围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今年2月15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中考试,进一步促进国资监管队伍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关于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粮食储备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粮食储存安全意识不强,应急演练做得不细不实”问题。

(3)针对“粮食储备企业应急演练走过场”问题。

一是督促青山粮库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二是组织青山粮库于2021年12月24日-27日开展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提高了企业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意识,强化了企业人员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的了解和掌握;三是2021年12月28日组织企业开展了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坚持推进。

2.关于“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4)针对“专项整治不扎实”问题。

一是督促青山粮库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完善了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台账和一表三清单;二是2021年12月23日组织企业对用电线路、机器设备、消防设施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防患未然;三是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坚持推进,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5)针对“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

一是加强企业职工安全教育。2021年12月24日组织青山粮库全体职工参加了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的新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视频培训,使企业每名职工都了解自己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企业对重要生产部位安全标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三是督导企业落实“双控”机制建设,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双控”机制教育培训制度、风险辨识公示制度、“双控”机制考核奖励制度、“双控”机制运行评审和改进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隐患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组织企业于2021年12月23日对用电线路、机器设备、消防设施等重要区域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完善,确保企业能够安全生产;五是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坚持推进。

3.关于“作风不严不实,基础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6)针对“青山粮库市场调研作用发挥不够,政策性储备粮食轮进轮出缺乏定价机制”问题。    

一是在我委市委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各位成员分别针对作风建设问题开展了对照检查、深入剖析,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措施,加强整改,为企业做好表率;二是持续深入推进青山粮库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将整治“工作作风不实”等需要长期整改问题作为公司2021年12月23日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深刻剖析,抓好整改,长期推进;三是督促青山粮库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了《市场调研制度》《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四是企业结合市场调研情况,于2021年12月22日制定出台《政策性粮食轮进轮出定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策性粮食轮进轮出定价问题;五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市场调研,每人撰写了1份报告,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欠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强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足”问题。

(7)针对“市国资委对青山粮库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党委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对董事会的功能定位、职责权限以及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对董事会会议及决策程序提出了要求;二是2021年12月8日党委研究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指导文本(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内容及形式,厘清董事会与经理层权限边界,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三是今年2月16日党委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对董事会的评价内容、评价办法和评价程序,并将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体系;四是督促青山粮库完善了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对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五是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六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督促企业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监事会会议,推进监事会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在下步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在每年年底听取企业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发挥好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8)针对“青山粮库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按委领导安排,党建和人事工作科及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对青山粮库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找原因、谈认识、提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政治站位;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定期分析研判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对企业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重新梳理,研究制订了企业权力清单;三是2021年11月30日企业召开了粮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企业人员廉洁从政意识,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四是2021年12月3日企业召开了支部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组织学习了有关党内法规,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五是今年1月26日企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差距”问题。

(9)针对“派驻纪检组对国资委履行监督粮食购销系统党的建设及主体责任落实的再监督有差距”问题。

一是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国资委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为了更好地与驻在单位党委沟通协调,及时交换意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共同研究制定了《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市国资委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机制》;二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建立监督清单,实行“清单+监督”模式,确保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三是监督国资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条整改到位,并督促举一反三,查找本系统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10)针对“青山粮库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有的重要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定”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决策范围、标准和程序,并印发监管企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司有关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二是督促青山粮库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对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2021年12月9日企业党支部召开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2件缺少严格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深刻反思,会上支委们都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并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完善;三是按照我委要求,企业修订完善了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企业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并组织企业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和制约,增强班子成员对重要事项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夯实企业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的责任意识;四是青山粮库“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其及时问责。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粮食购销过程中存在一定廉洁和安全风险方面

1.关于“企业内控机制不完善,业务和管理工作随意性较大”问题。

(11)针对“维修项目多、制度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督促青山粮库对维修项目和关联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规范流程,对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防患未然;二是督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出台了《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维修项目的预算、施工、竣工等工作环节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目前,企业已经根据财务规定要求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处理;四是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督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五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委将加大内审工作力度,与市审计局共同强化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12)针对“青山粮库用汽油票据抵顶车补及打车费用”问题。

一是责令青山粮库对抵顶车补及打车费用的汽油票据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和反思问题存在原因,重新规范报销流程、报销范围,严格落实财务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二是委领导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专门约谈青山粮库主要负责人,进一步督导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督导企业完善了内控机制,增设了内审工作机构(挂靠在财务部),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工作制度、值班、考勤制度,明确了值班补助标准,对企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四是下步我委将加大内审工作力度,与市审计局共同强化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除市审计局安排的审计外,我委将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每年对监管企业进行内部审计,不断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避免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五是针对此巡察反馈问题,对青山粮库财务部门负责人责令检查,企业现任主要负责人作为当时主管财务部门的领导,对其及时问责。 

2.关于“青山粮库存在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情况”问题。

(13)针对“青山粮库存在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情况”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组提出青山粮库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问题,我委第一时间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和认真梳理,对青山粮库2019年、2020年交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二是针对巡察期间青山粮库未能及时向巡察组提供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批复》(批复〔2016〕60号)问题,我委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企业负责人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文件档案管理,随时配合上级单位开展好各项工作;三是我委已结合实际,参照省国资委相关文件起草了《秦皇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现正在征求各市直部门及监管企业意见,正式印发后将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预算管理,同时我委将企业负责人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纳入企业年度收入分配审计,严格规范管理。

(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人员管理、调配有欠缺方面

1. 关于“中层干部聘用不规范,粮食管理技术人才缺乏”问题。

(14)针对“中层干部任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青山粮库开展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制定了《2018年以来提拔中层干部考核测评方案》,对2018年以来提拔的7名中层干部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已经公示,7名中层干部继续任用;二是指导企业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15)针对“粮食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

一是指导青山国粮对企业职工人员构成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制定了《公司人才培养发展三年规划方案》,区分工作岗位和职责,建立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企业在职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二是指导企业制定了《职工继续教育奖励办法》,鼓励在职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努力提升公司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六)关于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搞纸面和选择性整改方面

1.关于“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制度建设‘以旧充新’,监督企业整改不到位”问题。

(16)针对“2019年8月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国资委将9项巡察以前出台的制度文件作为巡察整改新制定的制度。如《〈市国资委监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等六项制度为2018年9月至10月印发。2018年12月省委组织全省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市国资委没有派人指导青山粮库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23日委主管领导带领党建和人事工作科负责同志到分管企业青山粮库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进行会议点评,对下步整改提出要求,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二是2021年12月25日委领导班子召开了市委粮食购销系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上率下,带头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是今年1月19日青山粮库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委主管领导带领党建和人事工作科、生产安全与环境监督保护科负责同志参会指导工作,并对会议进行了点评,进一步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全面梳理2019年我委巡察整改中制定的各项制度,对其中涉及巡察以前出台的《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结合目前实际,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指导文本(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加强制度建设。

2.关于“青山粮库巡察整改不扎实、审计整改有欠缺”问题。

(17)针对“巡察反馈青山粮库‘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问题,本次巡察发现依然不同程度存在。2019年9月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提出,青山粮库存在‘未入账的仓房及设备’等7项‘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没有采取具体整改措施,至今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发现的7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我委第一时间与青山粮库进行了认真对接,督促企业抓紧彻底整改。截至目前,只剩1个问题还没解决,正积极协调推进。今年1月5日,青山粮库主要负责人专程赶赴石家庄与河北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进行充分沟通,并得到了积极回应,有望近期得到解决;二是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青山粮库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问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要求,巩固整改成果,推进整改成效转化,不断提升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一)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国企改革发展,不断在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在落实部署、见诸行动上求实效,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紧紧抓住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成效的在国资委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坚持不懈深化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未完成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组织强力推进,坚决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确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以巡察整改推动国企发展,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把握契机,联系实际,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国企国资高质量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2年4月24日至6月24日)。联系方式:0335-3650538(8:30-17:30);通讯地址:秦皇岛市翠岛大街1号秦皇岛市国资委机关党委;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gzw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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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