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局女职工中深入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岗位明星”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2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交发〔2011〕30号        索引号:137/2011-113032

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妇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局党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及“唱响交通品牌”活动的有关要求,团结和带领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局妇委会决定在全局女职工中深入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岗位明星”为主题的竞赛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岗位明星”主题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郭娜陆地航空班”的五种精神为重点,以激发工作热情,引导岗位建功、奉献社会为目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岗位培训、技术交流、风采展示等活动,使广大女职工进一步提高素质,增长才智,熟练掌握各项技能,积极建功奉献,充分展示交通行业的优质服务水平和交通女职工的拼搏奉献精神,为全面提高行业服务保障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秦皇岛做出积极贡献。
    二、 活动时间
    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
    三、 活动步骤和内容
    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现在至2011年5月31日前)
    各单位要树立争创意识,积极组织和动员全体女职工主动热情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制定活动方案,成立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在广大女职工中开展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学习和宣传,结合局党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及“唱响交通品牌”活动要求,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在显著位置要悬挂宣传标语,激励每个在岗女职工以争创活动为契机,立足岗位,建功成才。
   (二)申报参赛阶段(2011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各单位要认真摸清本单位女职工底数,凡妇女人数占部门人数50%以上的部门,单位要积极申报,提出参赛申请。参赛单位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少于1000字)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局妇委会。
   (三)创建竞赛阶段(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
    围绕各单位女职工岗位特点和规范要求,结合巾帼文明岗验收评分表,制定细化、量化的集体和个人竞赛标准。采用融思想教育性、知识技能性和风采展示性于一体的多种竞赛形式和学习培训、行业比武、技术练兵、观摩交流等竞赛活动,以学促赛,以赛兴学,达到提高素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效果。各参赛单位开展多种巾帼志愿行动,活动期间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市局将在《交通文明建设简报》上进行宣传,并适时组织经验交流会。
   (四)评比验收阶段(2011年12月底前)
采取各参赛单位自评、互评和局妇委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赛岗位进行验收考核。在认真考核、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择优进行评选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争创单位要做好总结自查,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3月)
    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
     四、 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搞好动员。在广大女职工中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岗位明星”竞赛活动是推动 “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广大女职工素质、树立行业形象、加强行风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积极申报参赛,踊跃开展多种创建活动,推动活动全面展开。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加强活动领导,市局成立“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岗位明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莉莉,副组长范开金、王立新,组员王敏、唐港、刘永生。各基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明确主管领导、确定负责女工工作的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工作特点,精心谋划,重点抓创建的过程,要把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岗位明星”作为一个教育的过程,激励的过程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促进女职工个人成长与团队发展的互动。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将此项活动与全系统组织开展的“唱响交通品牌”的五大品牌(“阳光行政、诚信机关”、“彩虹坦途”、“畅意风行、满意之旅”、“执法亮利剑、公正赢民心”和“扮靓窗口、温馨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向郭娜陆地航空班学习、全面提高行业服务保障水平”活动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发挥行业优势,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创建水平。
   (四)加大宣传,树立“品牌”。在参赛阶段,要注意培养和发现先进典型,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反馈,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将“诚信意识”、“发展意识”和“品牌意识”贯穿活动始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同发展。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