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2-03-22 发布机构:林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6/2012-110423
抚宁县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为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努力减少、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从
1、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1年秋冬季至2012年春季森林防火命令》为主要内容,积极应对当前严峻森林防火形势,打好春季防火攻坚战。
2、加强协调严密组织。各乡镇林业站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从我做起,争做森林防火宣传员。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错时巡逻检查,同时督导各乡镇安排各地方派出所积极配合,防火巡查与执法相结合,本着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3、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联合抚宁县广播电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采访走基层,深入群众,向社会传播防火的重要性及严峻形势。气象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全县干旱天气情况,便于媒体在每天播报天气预报时向社会公布森林火险等级。举办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文艺汇演,使防火知识通俗易懂,深入民心。二是在县林业局门口悬挂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在交通要道、村镇街区、进山路口、风景名胜区等重点位置,刷写或更新一批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语3000余处,悬挂宣传条幅1000余条。县林业局计划投资15万元,在全县主要进出县路口建设4块高标准永久性宣传碑牌。三是全县各行政村由村委员会定期广播森林防火条例,尤其在开春、农忙时期,禁止燃烧桔梗,燎地边等行为。给林区每个农户发送一份森林防火明白纸或森林防火宣传公约。
4、加强隐患排查。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针对春耕农事生产用火、清明节烧纸祭祀等,向林区群众宣传野外生产性用火管理制度,让更多的林区群众知道野外用火需要审批、审批应具备的条件、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要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将群众无序生产用火变为有序用火,确保安全的提前下进行,坚决遏制生产性用火难以控制的状态。同时宣传教育群众文明祭祖、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确保不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