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2008年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6        发布机构:档案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81/2009-162120

市直各单位、有关接收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关于“各机关应根据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的要求,市档案局于2007年、2008年开展了市直机关和接收单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审查工作。期间先后两次下发文件,对编制和报送的时间、格式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已有49家单位按要求报送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经审查,较好的19家,基本合格还有待修改完善的16家,问题较多需重新编制报批的8家。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编制工作,提高编制质量,确保上报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符合各单位实际,便于档案员依据其开展立卷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市档案局已将河北省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示范本制成电子图书发送到邮箱qhd_danganju@126.com(登录密码:3220713),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参考学习。

2、《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编制基本合格的单位,要参考河北省档案局示范本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之后尽快开展2007年、2008年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并向市档案局上报纸质及电子版目录。

3、《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编制不合格的单位,要按照修改意见,并参考国家档案局8号令,及河北省档案局示范本格式,重新编制;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文件材料,合理划定保管期限,确保本单位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4、尚未报送《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要责成专人抓紧编制,并于4月底前上报市档案局,以确保2007年、2008年文书立卷工作的顺利进行。

5、各单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情况,及2007年、2008年文书立卷情况将作为年终档案评先的依据。对到期仍不上报《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单位,市档案局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

 

附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送统计

 

主题词:文书 归档 通知

秦皇岛市档案局

2009316印发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送统计

 

已报送单位: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秦皇岛市委员会办公厅、市纪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日报社、市保密局、市人事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劳动局、市旅游局、市侨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社科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电大、市民宗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蔬菜中心、市烟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第一医院、市引青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市科技局、市检验检疫局、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未报送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工委、市委农工委、市妇联、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市委研究室、市委对台办、市委老干部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审计局、市地震局、市环保局、市地方志、市信访局、市暑期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外事办、市公用事业局、市房产局、市畜牧局、市供销合作社、市粮食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